关于开展全国优质肉类产品评定的通知
点击量:5416 时间:2017-09-05
各会员单位:
为提升我国肉类食品安全水平、鼓励肉类产品科技创新、倡导和普及肉类科学消费,中国肉类协会定于2017年10月在青岛举办的2017中国国际肉类产业周期间(10月18-20日)举办全国优质肉类产品质量评定活动,此次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行业知名专家现场评定、指导、咨询;观众现场微信投票的方式参与评比,并向社会和行业公布获奖企业产品名单并颁奖。具体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产品范围:
1、中式产品:包括蒸煮香肠、腊肠、酱卤肉制品(如酱烧牛羊肉、扒鸡、卤鹅、板鸭)、调理肉制品(如丸子、肉排、肉片、肉丝、肉串)等。
2、西式产品: 蒸煮乳化香肠(法兰克福香肠、维也纳香肠等)、低温火腿、培根。
注:发酵香肠、生火腿产品不参加评定。
二、送样要求:
1、所有产品要求采用真空包装(冷冻产品密闭包装),标签完整,打印生产日期;
2、产品保存条件为0-4℃冷藏(或冷冻),出厂时间2周以内;
3、参评单个产品5kg起,小包装0.5-1kg;
4、每个参评企业限3个产品参评,现场需自派操作人员加工、分切、装盘等;
5、提交本批次参评产品常规项目质量检验报告。
6、参评样品需要现场加热的请企业自备用具。
欢迎各会员单位根据自身产品特点,积极参加此次活动,并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报名表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活动组委会。
三、送样时间:
2017年10月17日10:00-16:00点
四、送样地点: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5号馆主办办公室
五、品评方式及费用:
1、组委会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现场设立品评区,为每家企业提供一个品评操作台,尺寸0.5米x2米(含15A/220V电源一个),企业自带产品加工器具。费用为2000元人民币。
2、已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企业可在展位直接进行品评活动,如需品评操作台,费用2000元。
3、品评活动采取现场观众微信投票和专家投票相结合计分方式(观众投票与专家投票占比60:40),评定最终获奖产品。
联系人:申明波
电 话:010-51661768-8009 13683376813
传 真:010-51661769
E-mail: 916340666@qq.com
中国肉类协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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