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袋装火腿肠等产品包装标识问题的请示
点击量:4840 时间:2015-07-31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访回复单
中国肉类协会:
你会《关于袋装火腿肠等产品包装标识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规定,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但不单独销售的食品,可在销售单元包装上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 2011)标示,其中的独立包装可以不标注该标准规定的强制性标示内容。
此复。
2015年7月7日
马上关注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微信公众平台

马上关注中国肉类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下一篇:CIMIE展会现场设置抽奖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