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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须知

参展须知

1. 展位分配按“先选位、先交费、先落实”的原则,自展位选定之日起乙方须在10日内签订本合同并支付全部展位费用。未按时付款的企业,甲方将不予保留选定的展位。乙方展出的展品必须是与肉类行业相关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展出活动。(注:首次参展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展位订金请以银行电汇、转帐或现金方式交至甲方,汇款时,请在汇款单备注栏中注明“2008肉类展预定”。乙方汇出款额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甲方,以便与银行方面查收。甲方收到乙方付款后,将开立正式发票。
  甲方帐户(收款单位):北京众悦傲立展览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阜成门支行    
   人民币帐号:7112010182600025031.
展位最终确认以组委会实际收到展位费的日期为准。

3、2008年4月1日前乙方如退定展位,甲方将扣除30%的展位费用,此日期后一律不退款。

4、 本合同以中文书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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